本科生教育

天津中医药大学宿舍“十不准”

日期:2024年09月25日 23:26 来源: 作者:

宿舍“十不准”

一、不准挪用、损坏消防栓、灭火器等消防设施,不准占用、堵塞消防通道。

二、不准点蜡烛、点蚊香、使用艾条、酒精炉、煤油炉等器具

三、不准存放、使用电饭锅、电磁炉、电热棒、洗衣机、电热毯、吹风机、饮水机、空气加湿器等带有加热功能的电器。

四、不准开启电器时离开宿舍、不准私拉、乱接电线、变动电源设备。

五、不准在宿舍和楼道放置易燃易爆物品。

六、不准在床上或不易散热的地方为笔记本电脑、手机等电子设备充电。

七、不准在宿舍楼内吸烟、喝酒、赌博。

八、不准向楼道、窗外乱泼污水,乱扔垃圾,不要在宿舍阳台等危险地方放置花盆等杂物。

九、不准引进校外人员或私自留宿他人,男女生不得互进宿舍。

十、不准在床上拉围帘、摆放大毛绒玩具、不准在宿舍内养宠物。


 每位学生为自身和他人安全必须严格遵守以上“十不准”,如果违反将受到纪律处分,情节严重的,将追究法律责任。